『所得 / 欲望 = 快樂』
今天晚上在電視上看到這個公式,我評估了一下自己的快樂指數。
其實我搞不太懂自己的收入所得到底有多少,但我的欲望真的不多。
我只是喜歡吃便宜又好吃的食物,一餐不超過100元,也不熱愛喝外賣飲料,一天吃喝的花費絕不超過200元。
再來就是娛樂吧,我最大的娛樂就是看看電視,偶而跑跑步,再來天氣好就去郊外走走,頂多就是逛逛夜市,我還真不知道娛樂費用能花我多少錢。
而交通費可能是我花費較兇的一筆錢,再來可能就酒錢,但是最近比較少喝了,為了健康著想,哈。
所以除了這些花費之外,我倒是沒有什麼想買的東西或是想花的標地。簡單來說,我沒有太大的欲望,所以我應該很容易就能快樂。
但我的快樂卻是越來越難獲得,生活上似乎越來越少事情可讓我覺得驕傲、得意、高興,或許看得事情越來越多,越來越了解許多事都是沒什麼了不起的,所以就壓抑了很多自己開心的感覺,長久下來就使得自己不容易開心。
但我所尋求的不就是簡單的幸福及快樂嗎?那為什麼會變成這個狀況,我自己也不知道,似乎跟沙塵暴籠罩的天空一樣,心情有點灰,氣息有點悶。
也許我得在想想怎樣才能擁有最簡單、最容易、最喜歡的快樂。
也許快樂真的不易獲得,但只要在妳身旁我就能開心,妳就是我最簡單的幸福和快樂。愛你,我的寶貝。
- Apr 17 Tue 2007 0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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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不起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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